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6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
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
2019年7月3日下午专家审查会修改内容
参会专家组:陈景龙、李兴民、陈跃红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
填表人: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冷却器
锅炉
目录
表一 项目概况..........................................................................................1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5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0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1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5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15
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20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27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附件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附件3:监测报告
附件4: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附件5:清徐县经济和信息文化局备案
附件6:锅炉低氮燃烧装置说明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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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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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R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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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高花粮站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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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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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4.8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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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4.8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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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18年1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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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18年12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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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清徐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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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 |
比例 |
14% |
实际总概算(万元) |
55 |
环保投资 (万元) |
8 |
比例 |
14% |
验收监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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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依据 |
(1)《关于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六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备案申请》清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清经信政务字【2017】69号,2017年12月4号; (2)《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六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月; (3)关于《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六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徐县环境保护局,清环函【2018】32号,2018年4月20日;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2018年5月15日; (5)《(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自行监测方案》2018年6月。 (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二级标准 (7)《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三燃气锅炉标准特别排放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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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 表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ug/N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中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属象峪河郭堡水库--入乌马河段,为Ⅴ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的标准限值。具体数值详见表2。 表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环境评价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水质标准,具体数值详见表3。 表3 地下水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4)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本项目厂区西侧20m处为208国道,厂区西侧属4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厂区北侧、南侧、东侧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敏感点高化村居民区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1)本项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见表4。 表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本技改项目生产所用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燃气锅炉标准。 表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厂界西侧20m处为208国道,为一级公路,厂界西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 70dB(A),夜间 55B(A);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其2013修改中的有关规定。技改完成后固体废弃物: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总排放量为4.84吨,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总量为147.3吨。 4、总量控制 根据(晋环发【2015】25号)山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3个门类39个行业)中制造业,因此本项目参与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有粉尘,烟尘、SO2、NOX,现有工程排放粉尘为0.729t/a,技改后工程排放的粉尘为0.949t/a,粉尘增加0.22t/a, 由于本次技改工程新增燃气锅炉, 技改后排放量烟尘为0.105 t/a、 SO2 为0.087 t/a、NOX为0.79t/a。 根据清徐县环境保护局清环总量【2018】28号的关于“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六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意见(见附件4)和清徐县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号:91140121573358173M001P,于2018年12月12日申领,见附件2),该项目烟(粉)尘、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表二
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1、项目名称: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六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清徐县徐沟镇高花村东56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2°27′21.72″,北纬37°31′23.64″。项目占地5000m2,租用高花粮食购销站部分厂房(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2))。 项目厂界北侧为高花村农田;南侧为小杨线,隔小杨线为高花村临街商铺;西侧隔荒地 20米处为象峪河,河上为208国道;东侧由南至北分别为高花村农田、临街商铺。厂址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工程建设内容 1、工程建设内容 2014年为响应国家号召、适应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企业发展潜力,企业决定新建一条年产6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项目。 2016年11月28日-11月29日,清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粉料投料口、颗粒料投料口、粉碎机、混合机及包装机有组织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厂界噪声进行了污染源现状监测,并出具了现状监测报告。 2017年4月18日,清徐县环保局颁发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17年12月,为了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产品结构,开发生产禽畜饲料,企业决定在原有厂房内和原有设备的基础上安装一条颗粒料生产线,建设面积不变,新增锅炉房36m2(废弃房屋改造),购置设备14台(套),主要设备为锅炉、破碎机、制粒机等。其他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原有工程,技改工程内容一览表见表6。
表6技改工程内容一览表
2、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7. 本次技改后原有设备仍可安装使用,但不能满足技改后的生产需要,因此,新增以下生产设备。 表7 新增主要设备一览表
3、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全价料型禽畜饲料及浓缩型禽畜饲料,生产规模为6万t/a,产品方案见下表/8。 表8 产品方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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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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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工程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 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粉剂生产线基础上增加了制粒生产线,先将6万吨饲料生产成粉料,1.2万吨用于出售,4.8万吨粉料制成颗粒料。 制粒工序:使用制粒机将混合后的原料进行造粒,使用燃气锅炉进行加湿、加温。 冷却工序:造粒后经逆流冷却器冷却至室温。 破碎:制粒工序产生的不合格颗粒,进行回粉碎机进行粉碎破碎。 筛选:使用回转分级筛将破碎后的饲料颗粒进行筛选,筛选合格为成品,不合格的返回重新制粒。 计量包装:将合格的成品灌装打包,人工由叉车运至成品库待售。
图4: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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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1.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污染物产排放情况 制粒后物料冷却工序产生的废气,饲料制粒后采用逆流式冷却器进行冷却,冷却风中含有一定的粉尘,主要是原料粉尘,在此单独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1%),治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处理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 制粒工序中配置1台1t的燃气锅炉,主要提供制粒工序所需蒸汽,锅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1T天然气锅炉耗气量约为95m³/h,年耗气量为43.78m³/a。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值。 (2).固体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污染物产排放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1、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 (3).废水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污染物产排放情况 生活污水处理:厂区不设食堂及洗浴,厂区使用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盥洗废水,水质简单,水量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 锅炉排水处理:锅炉排水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 (4).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污染物产排放情况 本工程的主要产噪设备为提升机、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破碎机等,项目采取厂房屏蔽、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定期维护等噪声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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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变更内容:主要是在生产线新增TGFY7型闭风器和42型调质器各两台。设备增加后不改变原有生产线生产能力。另外对冷却工序粉尘治理在布袋除尘器前增加刹克龙旋风除尘器。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要求,项目以上变动不会导致环境显著影响变化,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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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评价结论 1.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山西省清徐县徐沟镇高花村东 56m 处。项目在原有场地内进行技改,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租用高花粮食购销站部分厂房,占地面积5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6万吨高档禽畜饲料。 1.2 环境质量现状 1.2.1 环境空气 根据表16可知,丰润村SO2和NO2浓度日均值均未超标,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98.7%和71.25%,满足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 TSP、PM10 日均浓度超标,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146.3%和218.7%,主要是由于项目监测时为采暖期锅炉到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导致TSP、PM10超标,说明区域环境质量一般。 1.2.2 地表水环境 评价未收集到象峪河现状例行监测资料。由于象峪河目前为断流状态, 所以本次未对地表水体进行现状监测。 1.2.3 声环境 根据表17可知,项目东侧、南侧 、北侧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要求,西侧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要求,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要求,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标准要求,说明本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1.3 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3.1 废气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制粒后冷却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SO2、NOx、烟尘,产生的废气经8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 1.3.2 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锅炉排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1.3.3 噪声治理措施 本工程的主要产噪设备为提升机、制粒机、破碎机等,项目采取厂房屏蔽、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定期维护等噪声防治措施,措施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值。 1.3.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1.生活垃圾,技改完成后总排放量4.84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各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总量为147.3吨,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 1.4、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按照环评中规定的污染治理措施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恶化当地的环境质量。因此,通过本项目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各类污染物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万吨级高档禽兽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且本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保证所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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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山西领翔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六万吨高档禽畜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为<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环评批复主要落实情况见表11.
表11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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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我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至4月12日委托山西美锦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为确保本次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代表性强,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测单位对监测全程序进行质量控制:
(3)监测所用仪器全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详见表3-3; (4)在监测前后对现场采样仪器进行相应的校准,详见表3-4; (5)监测时,对样品进行质量控制分析,详见表3-6; (6)对监测数据进行“三校”“三审”。
监测内容 2.1点位情况 表2-1 监测点位、项目、频次一览表
2.2样品情况 表2-2 样品情况表
3.1监测分析方法 表3-1 监测方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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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监测结果执行标准 表3-2 监测结果执行标准一览表
3.3监测主要仪器 表3-3 监测主要仪器一览表
3.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3.4.1监测仪器校准 表3-4 监测仪器校准结果一览表
续表3-4 监测仪器校准结果一览表
续表3-4 监测仪器校准一览表
续表3-4 监测仪器校准一览表
3.4.2现场采样要求及执行情况 表3-5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3-6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一览表
续表3-6 监测期间锅炉工况一览表
3.4.3质控数据及结果 质控数据及结果见表3-7。 表3-7 监测质量控制数据及统计结论一览表
4.1废气固定污染源监测结果 4.1锅炉监测结果
锅炉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4-1;监测结果见表4-1。
图4-1 锅炉监测点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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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锅炉监测结果
监 测点位 |
测试 日期 |
测试 次数 |
标态 排气量 (Nm3/h) |
氧含量(%) |
颗粒物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烟气黑度(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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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 浓度 (mg/m 3) |
折算 浓度 (mg/m3) |
速率 (kg/h) |
排放 浓度 (mg/m3) |
折算 浓度 (mg/m3) |
速率 (kg/h) |
排放 浓度 (mg/m3) |
折算 浓度 (mg/m3) |
速率 (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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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排放筒 |
4月 11日 |
1 |
764 |
5.3 |
2.8 |
3.1 |
2.14×10-3 |
ND3 |
ND3 |
1.15×10-3 |
50 |
56 |
0.0382 |
<1 |
2 |
782 |
5.0 |
2.9 |
3.2 |
2.27×10-3 |
ND3 |
ND3 |
1.17×10-3 |
47 |
51 |
0.0368 |
<1 |
||
3 |
834 |
5.7 |
2.3 |
2.6 |
1.92×10-3 |
ND3 |
ND3 |
1.25×10-3 |
54 |
62 |
0.0450 |
<1 |
||
4月 12日 |
1 |
713 |
4.8 |
2.7 |
2.9 |
1.93×10-3 |
ND3 |
ND3 |
1.07×10-3 |
58 |
63 |
0.0414 |
<1 |
|
2 |
750 |
5.4 |
3.1 |
3.5 |
2.32×10-3 |
ND3 |
ND3 |
1.12×10-3 |
47 |
53 |
0.0352 |
<1 |
||
3 |
746 |
5.5 |
3.4 |
3.8 |
2.54×10-3 |
ND3 |
ND3 |
1.12×10-3 |
53 |
60 |
0.039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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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值 |
765 |
5.3 |
2.9 |
3.2 |
2.22×10-3 |
ND3 |
ND3 |
1.15×10-3 |
52 |
58 |
0.039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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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 |
---- |
---- |
20 |
---- |
---- |
50 |
---- |
---- |
150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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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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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达标 |
---- |
---- |
达标 |
---- |
---- |
达标 |
---- |
达标 |
||
备注 |
2、速率按检出限一半计算。 |
4.1.2制粒机除尘器监测结果
制粒机除尘器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4-2;监测结果见表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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